各班级、基层团支部: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实施各项资助的评选基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一是确认被认定对象家庭经济是否困难;二是确定被认定对象家庭的贫困程度。现将我院在校学生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认定对象
参加困难资格认定的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我院纳入2025-2026学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黄河前进助学金资助范围的学生必须从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中评选。
二、申请困难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由学生家长及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承诺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无需提供任何单位开具的贫困证明,参加班级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一经查实虚报,将取消该学生以后的一切资助奖励并计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二)学生家庭成员如有患重症的,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能够证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凭证复印件(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四)学生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应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受灾证明。
四、困难认定的等级
为有针对性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和经济不困难予以认定(经济不困难的学生不能经过贫困认定)。
(一)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直接认定为特别困难;
(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建议认定为比较困难或一般困难,其他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一般困难或者经济不困难。
符合以上规定的,可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贫困认定。
五、成立认定机构
0638太阳集团贫困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李元应
副组长:魏培鲜 王璐璐
组员:卢玺 肖佳红 何晓彤 习莹莹 安璐璐
各个班级成立由学生辅导员为组长,班委代表、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组成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
六、申请困难资格认定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要认真审阅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书及《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根据审阅情况初步确定参加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参加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0%。
(二)辅导员组织参加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家庭经济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学生以后的一切资助。
(三)辅导员组织本班的资格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应是班级人数的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公示,根据学生提交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武陟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注重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结合《太阳集团06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指标积分表》,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院资格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五)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日内,师生如有异议,可向本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如情况属实,则做出调整。
七、认定原则和投诉途径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在困难资格认定评选过程中,有学生认为评议不真实,不公正,不符合程序的可以直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情况,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投诉反映问题:
院系负责人联系方式:
组长:李元应13253508653
副组长:魏培鲜 王璐璐
电子邮箱:841251898@qq.com 3137151191@qq.com
八、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班级需上交材料(需上报并复印存档备查):
1.本班困难认定方案
2.本班困难认定工作组人员名单
3.本班每次困难认定会议的记录及人员签名(含评选现场照片、会议照片)
4.班级认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5.困难认定公示名单
5.班级关于贫困认定政策的宣传照片(认定方案在班级内部张贴照片、评选现场照片、会议照片、公示照片等)
(二)学生需上交材料(由本学院存档备查)
1.《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其他有关家庭经济困难材料。
2.《太阳集团06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指标积分表》
3.个人手写申请书一份不低于300字。
4.建档立卡户学生直接认定,需提供扶贫明白卡封面、第一页、第五页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装订注意事项
1、各班级上交材料用档案盒归档。
2、学生个人材料装订顺序为:
(1)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太阳集团06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指标积分表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五)各班级需在9月16日前结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专升本新生在9月19日前结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并将各班级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暂时由学院保存,于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束后随院系材料一同报送学生咨助中心。
附件:
1.《太阳集团06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指标积分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指标积分评分表》
附件1
附件2
共青团太阳集团0638
0638太阳集团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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